文件提到,新建居住建筑應充分利用建筑屋面、建筑立面和小區地面等合理設置建筑光伏一體化系統,并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光伏組件面積不應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 30%;
2、光伏發電量不應少于按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 30%設置光伏組件時的當量綜合年發電量;
3、太陽能生活熱水系統應供全樓用戶使用,或集熱面積不應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30%。
原文如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征求深圳市《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人士:
為推動深圳市建筑光伏一體化發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我局組織相關單位編制了深圳市《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標準》(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各相關單位或個人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24年10月12日18點前,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門戶網站“互動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題”欄目在線提交意見。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標題:廣東深圳征求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標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