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提出,功率5兆瓦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建設工程(用戶側除外)還應履行《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中相關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要求。
文件提出,對于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功率為500千瓦且容量為500千瓦時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應按照《電化學儲能電站設計規范》開展工程設計和消防設計。功率500千瓦以下或容量500千瓦時以下的電化學儲能項目無需辦理消防備案抽查手續。
原文如下:
關于《長春市電化學儲能項目審批建設管理流程指導意見(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的公示
為促進電化學儲能項目安全、有序、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我市電化學側儲能項目建設管理,根據《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國能發科技規〔2021〕47號)、《關于加強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國能綜通安全〔2022〕37號)、《關于促進吉林省用戶側儲能設施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能儲能〔2024〕232號)、《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2023住建部令第58號)等相關規定,結合長春市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管理內容
本意見適用于長春市域內建設的電化學儲能項目,包括電源側儲能(指裝設在火電、風電、光伏等電源廠區內,直接接入廠站內部電力設施的新型儲能設施);電網側儲能(指在專用站址建設,直接接入公用電網的儲能設施)和用戶側儲能(指在用戶內部場地或相鄰建設,直接接入用戶內部配電設施的儲能設施,所儲電能用于用戶內部消納)等。本著“安全第一、規范管理、積極穩妥”原則,對儲能項目從備案要求、項目建設、項目驗收、運行監管等流程予以規范明確,進一步壓實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強化各相關部門監管職責,為實現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指導依據。
二、管理流程
(一)項目備案
1.備案管理: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實行屬地備案管理。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項目的配套儲能項目可與主體工程執行同一備案或核準流程。屬地發改部門應定期將電化學儲能項目備案清單抄送屬地住建、消防等相關主管部門和供電公司。
2.備案內容:電化學儲能項目備案內容應包括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開工投產時間、項目總投資、項目符合產業政策聲明等。備案項目應在建設內容中明確本項目為電源側儲能、電網側儲能或用戶側儲能。
3.備案變更:項目備案后,項目法人發生變化,項目建設地點、規模、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或者放棄項目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通過在線平臺及時告知項目備案機關,并修改相關信息。未及時告知修改相關備案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項目建設
4.設計規范:對于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功率為500千瓦且容量為500千瓦時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應按照《電化學儲能電站設計規范》開展工程設計和消防設計,按圖施工。其中,用戶側電化學儲能項目消防設計應符合現行《建筑防火通用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國家工程消防技術標準。承擔項目設計、咨詢、施工和監理的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
5.安全規程:項目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按照現行《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規程》要求,全面加強設備檢驗、嚴把施工、強化驗收。
6.規劃選址:企業在自有廠區內建設用戶側儲能設施無需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對于獨立占地的儲能設施,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三)消防備案抽查
7.適用范圍:電化學儲能電站根據《電化學儲能電站設計規范》(GB51048-2014)第5.1.2條的規模分類標準,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實行消防備案抽查制度。功率500千瓦以下或容量500千瓦時以下的電化學儲能項目無需辦理消防備案抽查手續。
8.竣工驗收:電化學儲能電站申報消防備案前,項目單位應組織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應納入竣工驗收內容,查驗結果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附件。
9.質量檢測監督:項目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出具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功率5兆瓦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建設工程(用戶側除外)還應履行《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能發安全規〔2023〕43號)中相關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要求。
10.消防備案申報:項目單位向屬地住建部門申報消防備案時,應提供備案信息表、消防設施檢測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消防竣工圖等材料。
11.消防備案抽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應根據《電化學儲能站設計規范(GB51048)》確定火災危險性并開展防火設計,在消防審驗系統中選擇工廠、倉庫類別,根據項目的火災危險性確定是否屬于特殊建設工程。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驗收制度,其他建設工程實行消防備案抽查制度。
(四)并網驗收
用戶側儲能項目:
12.接網服務流程:供電企業應優化用戶側儲能并網服務流程,規范開展并網申請受理、接入系統方案答復、設計審查、合同簽訂、計量安裝、并網驗收等環節業務;公共連接點電壓等級380(220)伏的項目采用典型接入系統方案。在并網驗收環節,重點檢驗項目合法合規性文件、儲能裝置型式試驗報告、接網設備設施試驗報告。
電源、電網側儲能項目:
13.申報:并網驗收前,要完成電站主要設備及系統的型式試驗、整站調試試驗和并網檢測。開展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檢測應當委托具備儲能專業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項目單位向供電企業提出并網驗收申請,根據供電企業相關規定提交報驗資料。供電企業負責組織開展并網驗收工作。
14.電網企業要積極配合開展電化學儲能電站的并網和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國家(行業)并網技術標準要求的電站,杜絕“帶病并網”。應當優化調度運行方案,在并網調度協議中明確電站安全調度區間,并嚴格執行。
三、管理要求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市能源局牽頭,聯合市建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以及供電企業建立電化學儲能發展多部門協調機制,推動指導意見實施落地,密切跟蹤指導意見落實情況,及時總結問題成效,引導規范電化學儲能安全有序發展。
二是壓實責任主體。項目單位是電化學儲能項目安全運行的責任主體,儲能項目建設應符合國家及省級有關管理規定和標準規范要求,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安全、消防、環保等管理程序,落實安全責任。
三是強化安全監管。能源部門負責牽頭全市儲能項目建設管理工作;住建部門負責儲能項目工程消防備案抽查工作;供電企業負責對儲能項目并網調試和驗收工作;消防部門負責指導儲能產業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依法組織開展儲能產業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火災損失統計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安全事故調查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開展新型儲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各屬地能源部門是電化學儲能項目日常監管部門,要聯合同級住建、消防等部門對儲能項目定期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形成儲能項目從備案、設計、建設、運行的多部門、全流程閉環監管機制。
本意見未提及到的其他審批事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級規定(含國家、省電網公司規定)調整,以國家、省級規定為準。
四、公示時間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9日
原標題:消防查驗納入竣工驗收內容!吉林長春儲能項目審批建設管理流程指導意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