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明確,到2027年,力爭在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培育2家千億級領軍企業、20家以上百億級重點企業、40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5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兵團式作戰、集群式發展的態勢基本形成,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龍頭企業規模、質量、效益和創新能力顯著提高。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千百億”企業培育行動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皖工信電子函〔2024〕68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創新引領推動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推動“千百億”龍頭企業培育壯大,支撐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科學技術廳共同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千百億”企業培育行動方案(2024-2027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8月2日
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千百億”企業培育行動方案(2024-2027年)
為貫徹落實《關于強化創新引領推動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千百億”企業培育壯大,支撐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把握“七個強省”建設工作導向,按照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部署要求,聚焦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制造、應用等產業鏈關鍵環節,以“千百億”龍頭企業壯大發展為主要目標,以專精特新企業梯度培育為工作重點,統籌資源、綜合施策,加快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相互依存、協同高效的發展生態,不斷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支撐我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企業主體。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突出企業主體作用,強化政策引導和精準服務,堅定企業發展信心,引導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聚焦主業、壯大發展。
2.堅持以強促大。構建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千百億”企業培育工作機制,支持產業鏈各環節骨干企業加快理念、技術、產品、管理和模式創新,推動鏈主企業著力做大規模體量。
3.堅持協同發展。深度分析產業鏈結構,把握優質企業梯度培育的重點領域和方向,發揮鏈主企業引領作用,強化配套環節專精特新發展,加快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相互依存、協同高效的產業發展生態。
4.堅持分類施策。堅持鍛長板和補短板相結合,根據行業特點和企業發展階段,分類幫扶、梯度培育,促進各環節實力提升,實現全鏈條收益增值。
(三)發展目標
到2027年,力爭在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培育2家千億級領軍企業、20家以上百億級重點企業、40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50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兵團式作戰、集群式發展的態勢基本形成,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龍頭企業規模、質量、效益和創新能力顯著提高。
二、培育體系
(一)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重點選種育苗。圍繞鈣鈦礦電池、晶硅薄膜疊層電池、液流電池儲能、氫儲能、固態鋰離子電池儲能、壓縮空氣儲能、液態金屬電池儲能等下一代光儲技術加強前瞻布局,外引內培開展科技成果選種育苗。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加快研發一批未來技術和當前產業鏈亟需的科技成果,建立覆蓋全省的“技術平臺—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全鏈條創新孵化體系,每年引進支持一批創新創業團隊,孵化引育一批高成長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省教育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以專精特新企業為重點鍛長補短。圍繞高純石英坩堝、POE粒子、導電漿料、涂布設備、蒸鍍設備等產業鏈缺失環節和配套短板,迭代完善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推動技術、資金、人才、數據等要素資源向企業集聚,引導創新型中小企業深耕產業鏈上下游關鍵環節專精特新發展,每年培育一批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篩選創新能力突出、細分市場占有率高、質量效益好的專精特新企業,開展精準輔導和服務,每年爭創一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及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以行業龍頭企業為重點扶優扶強。瞄準先進高效光伏技術和高能量密度、長壽命、高安全性新型儲能技術,持續引進一批技術水平領先、輻射帶動力強的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推動在皖設立企業總部、運營總部、區域總部和研發制造基地。引導省內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龍頭企業通過投資(參股)、并購、重組、外包服務等方式完善產業鏈布局,加大在皖垂直一體化發展,不斷做大規模,每年新培育1-2家百億企業。(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以領軍企業為重點集群發展。圍繞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鏈價值鏈中高端環節,分別遴選具有創新引領力、市場主導力、產業鏈帶動力的龍頭企業作為先進光伏鏈主和新型儲能鏈主,支持企業聚焦“光風儲電氫”五大賽道,實施關鍵環節一體化布局,加快邁上千億規模,進入全球前列,成為引領產業鏈安全穩定的“壓艙石”、帶動區域產業鏈循環暢通的“架構者”。(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點工程
(一)實施創新能力提升工程
1.打造高水平創新載體。梯度推進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創新平臺培育工作,積極引導龍頭企業在皖組建高水平研發團隊、設立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實現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規上制造業企業創新平臺全覆蓋。(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大產學研合作力度,提高技術研發投入,每年新增創建1-2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高能級研發與創新機構;引導龍頭企業圍繞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關鍵技術驗證新建研發試驗線。對成功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的科技創新主體,省級統籌給予獎勵資金、科技項目、引導基金等支持;對已建成且正常運行的先進產品小試線、中試線,依照相關規定按關鍵研發設備實際購置額給予一次性獎勵。(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點圍繞大尺寸長壽命鈣鈦礦電池、晶硅薄膜疊層電池、高性能先進固態電解質材料、百兆瓦級壓縮空氣膨脹機壓縮機等下一代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技術方向,面向龍頭企業征集研究課題并形成攻關任務清單,采取直接委托、“賽馬制”和“立軍令狀”等方式納入省科技計劃項目予以支持,每年滾動實施一批省重大產業創新計劃項目、省科技攻關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定期更新、發布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清單,支持龍頭企業圍繞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強鏈補鏈延鏈、重大技術裝備攻關等,聯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產業鏈協同創新,每年按規定遴選一批創新研發項目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
3.加快技術成果轉化應用。發揮“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供需對接平臺”、“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和安徽科技大市場等“線上 線下”平臺作用,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推動研發資源與企業需求精準高效對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聚焦專用設備、關鍵原輔材料、核心零部件等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鏈薄弱環節,每年遴選一批創新性強、附加值高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軟件,納入“三首”產品推廣指導目錄,支持省內龍頭企業首購首用。(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鼓勵龍頭企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或參與省內各類天使基金建設,加大對鈣鈦礦、固態電解質等前沿成果落地轉化投資力度。(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龍頭企業提質工程
4.加快企業產品提檔升級。指導龍頭企業對標《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等行業規范提升產品性能和管理能力,常態化開展企業培訓及行業規范條件的組織推薦工作,對首次進入國家行業規范公告名單、智能光伏試點示范企業名單的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積極參與光伏硅片、光伏組件、光伏電站、新型儲能電池、新型儲能系統并網驗收等標準制定修訂,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的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深入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行動,支持企業針對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細分市場、特定場景,研發高端化、定制化產品,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配合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鼓勵企業開展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知識產權布局,加強知識產權風險預警防范,推進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等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5.加快推進“智改數轉”。支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圍繞強基礎、建平臺、延鏈條,實施數字化轉型升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培育打造一批光儲領域數字領航企業、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爭創一批國家級典型示范,帶動規上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改造全覆蓋,實現光儲企業與云資源深度對接。對符合條件的示范項目、國家“數字領航”企業等,按相關規定給予獎勵。(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配合單位:各市人民政府)推進全省“雙碳”管理一體化平臺建設,提升企業數字化碳排放管理能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6. 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支持龍頭企業對照《光伏電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電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清潔生產,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培育一批光儲領域綠色工廠,打造一批“綠色制造”標桿企業,對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等稱號的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常態化開展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出口業務專題培訓,引導光伏電池、組件及儲能產能出口企業加快完善ESG建設、碳足跡管理等,對取得碳足跡核查證書或報告、開展ESG報告編制、評級等業務的企業,按規定給予相關費用支持。(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
(三)實施企業規模壯大工程
7.持續推進產業招大引強。重點聚焦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鏈關鍵環節,全面梳理行業頭部企業名單,篩選梳理核心企業對接招引目錄,鼓勵各地結合資源稟賦條件,深入分析目標企業投資需求,制定“一企一策”招商政策,引進一批技術水平領先、輻射帶動力強的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持續強化落戶頭部企業的對接服務,推動企業總部持續加大在皖投資,擴大在皖產能規模,提升安徽基地發展地位。對在皖設立研發總部的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自其注冊成立之日起三年內獲得的提升創新能力相關政策,按相關規定上浮支持比例。(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相關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支持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支持優勢企業充分利用光儲產業周期性調整“窗口”機遇,瞄準產業鏈關鍵環節和核心技術實施兼并重組,完善產業鏈條,提高產業集中度,加速成長為具有生態主導權和核心競爭力的鏈主型龍頭企業。鼓勵和支持效益好、市場前景廣闊的鏈主型龍頭企業對經營困難、資源閑置的光儲項目實施兼并重組,集中行業資源,加快行業升級。組織光儲領域產業鏈專精特新企業進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實施“一對一、面對面”上市培育和輔導,推動其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積極發揮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母基金等各類資本帶動作用,支持省內龍頭企業通過并購、重組、資產注入等多種方式,吸引一批鏈主型龍頭企業遷入安徽并培育成為后備上市企業。(省委金融辦、省證監局、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相關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9.推動重大項目加快建設。建立健全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重大項目庫,完善“謀劃一批、儲備一批、開工一批、投產一批”項目動態管理機制。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推動要素充分集聚、高效整合、合理配置,加快向優勢區域、龍頭企業、重大項目傾斜,重點保障帶動性強、市場規模大、成長性高、經濟效益好的在建項目順利投產,推動已投產項目上量見效。充分發揮國家和省大規模設備更新系列政策作用,引導光儲企業結合產品技術迭代和設備更新換代實際需求,謀劃實施光伏電池、大容量鋰離子儲能電芯等產業鏈重點環節生產線技術改造。支持龍頭企業圍繞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技術發展趨勢,梯次實施擴能改造項目建設,有序擴大在皖先進產能布局。對光儲產業制造業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不含土地價款)建設,按相關規定給予貸款貼息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相關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協作配套強鏈工程
10.補齊產業鏈條短板。圍繞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鏈薄弱環節和短板缺項,定期發布產業鏈配套環節對接招引目錄。指導市、縣強化補鏈項目謀劃,加速引進培育一批創新研發活躍、細分市場領先的金剛線、高純石英制品、導電漿料、封裝膠膜、沉積設備、離子注入設備等光伏產業關鍵配套企業,重點布局儲能電池制造裝備、儲能變流器、儲能電池管理系統、能量管理系統等配套環節和集流體、溶劑、粘結劑、導電劑等輔材環節。對新引進落地的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關鍵配套環節企業,依照相關規定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一次性獎勵。(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相關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延伸布局后端服務。支持先進光伏主要環節龍頭企業主動延伸布局服務鏈條,大力拓展并網支持、故障分析、隱患排查等增值服務,開發光伏電站系統智能清洗機器人、智能巡檢無人機、智能AI系統平臺等服務產品;引導新型儲能電池制造龍頭企業向綜合電站服務商轉型,延伸發展定制化集成服務、模塊化安裝、智能調度系統、智能運維檢測等服務。持續引進培育一批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項目開發設計、工程建設等系統集成龍頭企業,支持企業開展廢舊光伏組件、儲能電池等新興固廢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相關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建立協作配套機制。推動省內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龍頭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圍繞新產品協同開發、核心配套件協同驗證、供應鏈要素協同保障等建立戰略合作機制。引導產業鏈龍頭企業將配套中小企業納入共同的供應鏈、質量、標準、認證體系,培育價值共享、互促共進的產業鏈新型伙伴關系,實現協同發展。鼓勵地方引導轄區龍頭企業按照市場化運營機制,開展集中采購競標、集中商務談判等,幫助企業降低原材料采購、物流運輸、品牌推廣等生產經營成本。依托“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供需對接平臺”,推動就近就地協作配套。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展會平臺、各級光儲專班作用,舉辦上下游供需銜接活動,提升關鍵環節配套能力,提高本地供應鏈配套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要素資源賦能工程
13.保障重大項目用地用能。對年營業收入位居所處環節全國前五的龍頭企業,在皖投資項目年度實際出資超過20億元的項目,以及關鍵配套環節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或上市企業在皖投資的項目,優先支持納入省重點項目清單,用地指標省市優先保障;能耗指標按照《關于優化用能預算管理精準配置能耗要素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若干措施》規定,由省、市兩級統籌解決。對投資規模特別大、產業帶動性強、地方經濟增長貢獻大的重大項目,可按照“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給予支持。對已落戶企業新投資建設項目,可享受與新引進落地項目同等政策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相關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對鏈主型龍頭企業特別重大的項目,省、市、縣(市、區)可通過直接股權投資、投資補助等方式給予“一企一策”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主題母基金及其參與設立的子基金優先支持鏈主型龍頭企業項目、產業鏈關鍵配套項目。(牽頭單位: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辦公室)建立常態化融企對接機制,定期向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推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企業融資需求信息,及時根據產業需要組織開展“線上 線下”融企對接活動等。(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引導銀行、信托公司等機構加強綠色保險、綠色貸款、綠色基金、綠色信托及綠色租賃等產品創新,鼓勵銀行設立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企業專項貸款。(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安徽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夯實人才資源支撐。鼓勵龍頭企業依托現有國家級創新平臺載體,與國內外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知名專家學者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常態化為企業技術研發、產業布局等提供決策參考。實施光儲產業鏈創新人才發展計劃,鼓勵企業建設院士工作站、專家服務站、博士后工作站,招引“高精尖缺”創新型人才和團隊;支持企業與高校共建現代產業學院、卓越工程師學院,合作開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行業應用型人才“訂單班”。落實科技人才激勵政策,提高科技人才在薪資、股權激勵、住房保障、醫療保障、配偶就業、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光儲產業人才,在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等的推薦選拔中給予支持。(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人才工作局、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推動部門協同、政策融通、區域聯動,強化目標管理和督查落實。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機制,條塊結合、省市聯動,確保目標任務全面落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夯實工作基礎。按照梯度有序、層次分明、動態調整的要求,建立健全全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龍頭企業庫、專精特新企業庫、核心配套企業庫等基礎信息庫,為省級政策精準落地奠定基礎,做好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項目儲備。(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
(三)強化精準服務。加強企業運行監測分析,及時了解重點企業月度生產經營情況,定期梳理形成經營異常企業清單。優化企業訴求“閉環辦理機制”、重點企業“包保”服務機制,將龍頭企業及其產業鏈關鍵配套企業列入重點服務范圍,省市協同,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原標題: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千百億”企業培育行動方案(2024-2027年)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