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申請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和《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企業,本月31日前可將申請材料報送所在設區市工信委。各設區市工信委收集匯總后,于11月1日前統一報送省工信委。之后,凡達到申報要求的企業,可通過所在設區市工信委及時上報省工信委。
據了解,《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是指導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的投資、土地供應、環評、節能評估、質量監督、安全監管、信貸授信等管理的重要依據。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及項目,其產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稅、國內應用扶持等政策支持。為切實做好首批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申請工作,此次申請規范公告的光伏制造企業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發展規劃的要求;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無重大違法行為。據悉,規范公告的申請工作以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為申請主體。集團公司旗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需要單獨申請。
在申請程序上,省工信委依據《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并對申請企業的有關情況進行實地查驗,提出相關初審意見,將經初審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 》的企業名單以及申請材料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重點抽查和公示后,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形式發布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